为做好2023年电气工程专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专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认定依据
招生资格认定以《电气工程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工院电气[2023]16号)(附件1)和《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工院电气[2023]17号)(附件2)为依据。
二、招生资格认定程序
1. 申请人填写《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或4纸质版,并附佐证材料)、《福建工程学院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或《福建工程学院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外聘硕士研究生导师承诺书》(附件7纸质版)和《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提交招生学院。
2.招生学院审查并汇总,于7月4日前报送纸质版到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承诺书),《汇总表》发送至41828138@qq.com。不符合条件的名单不要报送。
3.电气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学位点根据文件做好评审工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7月15日前将招生资格认定结果发研究生处备案。
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工院电气[2023]16号 电气工程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pdf
附件2:工院电气[2023]17号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pdf
附件3: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免评审).docx
附件4: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5: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6:福建工程学院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承诺书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