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以及《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对象与招生计划
(一)复试对象
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调剂生(符合调剂条件,并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 2023年录取计划数 | 学位类型 | 录取类别 |
电气工程 | 75 | 专业学位硕士 | 全日制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37 | 专业学位硕士 | 全日制 |
交通运输工程 (智能驾驶与交通安全) | 5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组建复试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建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平公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二)召开培训会
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业务指导与总结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考察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四)卫生管理与消毒
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同时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1.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由各面试专家组集中对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过程中,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3.每名复试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二)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部分。
2.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的科目按照《福建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s://yjsc.fjut.edu.cn/ksdg/list.htm查询)上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考生从专业题库中随机抽取1题,进行口试答题。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考生在外语测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题,进行口试答题。
4.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由考生在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题,进行口试答题。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核学生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和表达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面试专家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随机提问的形式进一步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计入总分,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3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50分。
四、调剂复试
(一)调剂复试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不同专业的调剂条件
(1)电气工程(085801)
①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 08 开头);②初试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或二、3)数学一或二、4)相关专业课程;③成绩达到 2023 年国家 A 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双上线”(即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 A 类线,且达到调剂专业的国家 A 类线)。
(2)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
①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 08 开头);②初试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或二、3)数学一或二、4)相关专业课程;③成绩达到 2023年国家 A 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双上线”。
(3)交通运输工程(082300)(智能驾驶与交通安全方向)
①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 08 开头);②初试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3)数学一、4)相关专业课程;③成绩达到 2023 年国家 A 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双上线”。
2.电气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和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历调剂生源。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4.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 “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
3.学院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确认”。
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五、复试程序
(一) 确定复试名单
1.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
2.统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满足2023年录取计划数差额比例人数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如果人数不足差额比例,复试名单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
3.调剂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满足调剂计划数差额比例人数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如果人数不足差额比例,复试名单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
4.面试分组进行,按初试分数蛇形排序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分组,组内由系统随机生成考试顺序。
(二)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
在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网站上适时公布进入不同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且未做合理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考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工程学院研招网(https://yjsc.fjut.edu.cn/wjgd_10184/list.htm)“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四)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本人签署“系原件复印”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2023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9.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的《福建工程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该表格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s://yjsc.fjut.edu.cn/2022/0107/c10401a191127/page.psp下载)。
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五)考生复试
1.考生凭硕士研究生初试“准考证”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进入学校。
2.考生应在指定的时间前往指定的地点参加复试。
3.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面试完毕,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六)统计并公布复试结果
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百分制)占60%,复试成绩(百分制)占40%。
(1)初试成绩S1(百分制)= 初试成绩/5,保留2位小数。
(2)复试成绩S2(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
(3)总成绩= S1×0.6+S2×0.4,保留2位小数。
六、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完毕,根据招生指标,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时,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a.复试成绩低于60 分者。
b.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c.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d.体检不合格者。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1.复试结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结果。复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由研究生秘书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要求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进行确认。对未及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其拟录取资格由候补考生按顺序递补。
2.符合录取资格,但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将按序进入候补队列。考生可自愿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学院不对候补考生能否实际递补负责。
3.上报审批。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体检
考生在取得拟录取资格后(以研招网招生系统的待录取短信通知为准),请在一个月内向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可先报送电子扫描版,待报到注册时再提交纸质版),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二)严格贯彻执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本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复试监督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提出申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诉的3个工作日内回复。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
1.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办公室:0591-22863159 转 802。
2.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办公室:0591-22863085。
3.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八、宣传与咨询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可通过我院在官网发布的咨询QQ群(579501445)、邮箱(1065924922@qq.com)或电话(17305019192)等方式进行咨询,同时会在复试前建立考生QQ群确保考生及时收到相关信息。
九、说明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遵照《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福建工程学院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
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