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对象与招生计划
(一)复试对象
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剂生(符合调剂条件,并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具体调剂要求为:
(1)能源动力(085800)
①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 08 开头);②初试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或二、3)数学一或二、4)相关专业课程;③成绩达到 2022 年国家 A 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双上线”(即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 A 类线,且达到调剂专业的国家 A 类线)。
(2)电子信息(085400)物联网与智能工程(传感与电子通信方向)
①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 08 开头);②初试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或二、3)数学一或二、4)相关专业课程;③成绩达到 2022年国家 A 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双上线”。
(3)交通运输工程(082300)(智能驾驶与交通安全方向)
①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 08 开头);②初试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3)数学一、4)相关专业课程;③成绩达到 2022 年国家 A 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双上线”。
3、电子信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初试成绩应符合《福建工程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士兵计划”招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具体要求总分不少于 233分,单科(满分=100 分)不少于 30分,单科(满分>100 分)不少于 50分。
(二)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 2022年录取计划数 | 学位类型 | 录取类别 |
能源动力* | 100 | 专业学位硕士 | 全日制 |
电子信息 (传感与电子通信) | 17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1名) | 专业学位硕士 | 全日制 |
交通运输工程 (智能驾驶与交通安全) | 10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特别注意事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位点培养方案,能源动力(085800)拟明确为其下属专业领域“电气工程”(085801)。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方案,完成复试相应的考核工作。
(二)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或博士等面试专家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另设助理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考场设置、面试过程中复试平台使用及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
2.各面试专家集中参加面试。
3.考生应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场所), 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采用电脑或手机设备开启摄像头,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考试前或过程中面试考官可让考生360o旋转摄像头,以观察其考试周围环境。
4.复试过程中,做到“三随机”,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专家分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采取远程面试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部分。
2.专业课测试按照《福建工程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s://yjsc.fjut.edu.cn/ksdg/list.htm查询)上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3.专业课复试形式为:每位考生从所选择的复试科目的相应题库中随机抽取1题,进行口试答题。(可准备相应科目参考教材)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考生在外语测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题,进行口试答题。
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1)由考生在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题进行测试,考核学生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和表达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2)面试专家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随机提问的形式进一步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6.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不计入总分,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专业课测试3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50分。
四、调剂复试
(一)调剂复试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符合《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研究方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业务课科目应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我院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和交通运输工程均不招收同等学历调剂生源。
6.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 “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
3.学院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确认”。
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三) 调剂复试名单确定
1.我院先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后如有缺额,再按余下指标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为1:1.5。对线内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往后按序递补至切线比例。
2.汇总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并按初试分数进行蛇形排序分组,组内由系统随机生成考试顺序,并通过网站公布各考生的考试顺序及预计考试时间(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实际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化,考试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复试程序
(一)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
在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网站上适时公布进入不同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以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按时参加远程网络复试。错过复试时间且未做合理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考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工程学院研招网(https://yjsc.fjut.edu.cn/wjgd_10184/list.htm)“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系统中提前完成复试资格审查所需相关资料的上传;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2022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8.调剂“士兵计划”考生还应补充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9.考生个人简历,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10.考生相关获奖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其他体现自身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此项为选择项)。
11.考生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需手签后扫描)(承诺书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下载)。
注意: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审查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提交材料和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远程在线复试。考生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将于入学报到时提交至学院复核,若发现考生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试成绩无效,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考生复试
1.各考生应在预计考试时间前15分钟进入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候考区,等待考试。
2.考场助理引导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开始线上复试,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完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五)统计并公布复试结果
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初试成绩S1(百分制)所占百分比为60%;复试成绩S2(百分制)所占百分比为40%。
(2)总成绩(百分制)为:(S1÷5)×60%+S2×40%。
(六)体检
考生在取得拟录取资格后(以研招网招生系统的待录取短信通知为准),请在一个月内向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可先报送电子扫描版,待报到注册时再提交纸质版),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六、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完毕,根据总评成绩及招生指标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a.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b.人事档案不合格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c.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d.体检不合格者。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1.复试结束后,我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结果。复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由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进行确认录取。对未及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符合录取资格,但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将按序进入候补队列,考生可自愿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学院不对候补考生能否实际递补负责。
3.上报审批。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应急处置
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应急突发情况,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复试小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复试(如图1)。
图1应急处置流程图
八、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二)严格贯彻执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本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复试监督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实行复议制度。当考生通过合理渠道对复试工作提出质疑时,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申请复议。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
1.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办公室:0591-22863159 转 802 林老师。
2.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办公室:0591-22863085 曾老师。
3.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九、宣传与咨询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可通过我院在官网发布的咨询QQ群(470209996、935158365)、邮箱(1065924922@qq.com)或电话(17305019192)等方式进行咨询,同时会在复试前建立考生群确保考生及时收到相关信息。
十、说明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遵照《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福建工程学院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
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