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做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
推荐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6-2018学年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教组〔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2018学年我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题、优秀成果推荐和2018-2020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2018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题及优秀成果推荐
(一)结题工作
各二级单位党委认真组织各党支部对2016-2018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结题报告,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
(二)成果推荐
1、推荐要求
(1)推荐“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基本要求。一是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进行项目设计、组织策划。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立项活动能抓住当前学校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三是注重过程性。活动过程组织严密,有科学的立项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四是广泛参与、成效明显。支部党员参与度高,党支部工作活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服务中心、服务师生中发挥作用。
(2)推荐项目材料组织基本要求: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其中活动总结(字数在2000字左右)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立项活动”背景(立项主题的目的、意义);二是“立项活动”开展过程(含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要突出重点和特色);三是“立项活动”成效(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的具体实效和成绩)。
(3)需要报送的材料:二级单位党委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福建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五份)、党支部“立项活动”总结报告等材料。
(4)报送时间:于2018年5月10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2、评选程序
各二级单位党委在对所属党支部“立项活动”项目初审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原则上需从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中产生;学校组织部分党建专家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评审确定2016-2018学年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以及推荐上报省委教育工委表彰的优秀成果候选名单;学校对获得校级优秀成果进行表彰。
二、认真做好2018-2020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的申报工作
1、主题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学校“十三五”三大发展目标,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及党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从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破解工作难题、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帮扶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强化理论学习等方面,凝练一个主题,找准一个切入点,进行申报。旨在不断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引导教职工党员修身正己、潜心育人、服务育人,引导学生党员自觉践行“三个文明”,增强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项目申报
立项活动项目可以由一个党支部单独申报,也可以由多个党支部联合申报。各二级单位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
3、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可从校党委组织部网页的下载专栏中下载)中相关栏目内容,经所在二级单位党委审核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fjut.edu.cn)。各二级单位党委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质量把关,按照“提炼主题、注重过程、总结提高”等程序,规范运作,鼓励有项目的党支部党员积极参加活动。
4、项目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5、立项评审及资助经费
在各二级单位党委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并分别给予立项经费资助。
6、项目管理
对于获得立项的重点项目,各二级单位党委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如期完成立项任务,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结题工作。校党委组织部将加强指导检查,及时跟踪,确保立项活动的进度与质量。
附件:
1.福建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
2.“党支部‘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总结报告”样本
3.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4.福建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请表
5.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汇总表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4月3日